盂 縣 人 民 政 府
關于公布盂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
清單(第一批)的通告
索? 引 號: ? ? ? ? ? ? ? ? ? ? ????主題分類: 建設工程
發文機關:盂縣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2025-5-14
標? ? ?題: 盂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盂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第一批)的通告
發文字號: 盂政函〔2025〕19號 ? ? ? 發布日期:? 2025-5-14
主 題 詞: 建設 工程 豁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和營商環境“首位戰略”工作要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推進加強和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晉自然資發〔2023〕59號)等文件
精神,參照《陽泉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公布陽泉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第一批)的通告》,借鑒先進地方經驗做法、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通告如下:
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不涉及增加用地面積及建筑面積、總高度、層數、不增設夾層、不涉及改變立面造型、色彩、房屋用途、不影響建筑安全的裝飾裝修的改造整治項目,包括靚城提質、街巷整治、道路修繕、綠化提質、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屋頂整治(含平改坡)、雨污分流改造、環衛設施(含公廁、道班房、清潔用房、垃圾站及車場)等改造提升項目,拆除重建的除外。
(一)在城市廣場、公園及防護綠地內,建設非經營性并用于休憩的亭、臺、廊、榭、景觀水池、雕塑和園林小品、內部道路、小橋(涵)等。
(二)河湖堤岸維修、加固、美化等工程,河湖藍線范圍內水環境整治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及建設市政管線等設施。
(三)在已建市政道路紅線范圍內改建、更新修復市政管線及供水供電供氣市政分支管線接入工程等。
(四)產權明晰用地單位的既有設施改造工程,包括小區道路、綠化、管線改造、強弱電、監控設備、照明工程等設施建設整治。
(五)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或滿足相關政策批準的既有住宅小區加裝電梯工程。
(六)不增加建筑面積的房屋加固維修工程、不包含借屋面維修加固之名進行擴建、升層、加裝屋面鐵皮瓦等行為。
(七)經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已定位的圍墻、護坡、擋墻等構筑物。
(八)學校操場體育跑道、無基礎看臺。
(九)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維護修繕及道路交通設施、管理設備的維修、加固工程。
(十)小區內部道路改造工程。
說明:以上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事項,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建設單位應向盂縣自然資源局報備建設方案并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建設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建設,且應符合相關主管部門管理要求,符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標準,滿足衛生、防疫、消防、地質、結構、安全、生態環保等公共安全要求。
(三)征得項目所在土地權利人的同意,并確保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四)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切活動,如有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設施、使國家或者個人遭受損失的,建設單位應負責補償、賠償等法律責任。
盂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